一、什麼是犯罪學

就廣義來說,犯罪學是以犯罪為社會現象的一集體知識,亦即是關於犯罪、犯罪者和社會對其抗制與預防之整體知識。在準備考試上基本上可概分為(一)犯罪學基本概念(二)犯罪學理論(三)犯罪類型與預防策略(四)犯罪被害、犯罪預防與處遇對策等四個部分。

由上述非常拗口的描述就可以知道,雖然它運用科學方法及講求實證,但卻是一門理論性相當強且非常抽象的學科。因此,對考生而言,常會被歸類為「投資報酬率有限只好放棄的科目」。然而,考試是一種「毫釐之差的競爭」,一旦放棄某一科就要有承擔落榜的心理準備。

二、如何準備

因此,如何提高準備犯罪學的「投資報酬率」就變得非常地重要。關於要如何用最少時時間、力量準備好此一考科,以下提供三點建議給大家參考:

(一)有效率的理解與記憶

由於犯罪學有許多抽象的概念與理論,因此「硬記」必不可為,記憶之外,一定程度的理解有其必要性,可參考以下方法:

1.體系化:要清楚犯罪學的某個名詞或概念在整部犯罪學的「位置」,如此才可以在看到考題時迅速的找出正確的答題方向。

2.綱要化:要將概念、理論予以綱要化,答題時才能做到分點分段,綱舉目張。

3.關鍵字化:可將概念或理論最為關鍵的部分圈選出來,不但有助於理解,且有助於考試時的回想。

4.圖型化:將複雜的概念或理論予以圖型化,是將抽象概念具體化的方式,且圖型的浮現可以幫助喚起遺忘的記憶。

5.音聲化:仔細上課聽講,反覆複習上課的錄音、錄影,加強記憶。

(二)多做考古題

看考古題是準備任何考試都要下的功夫,不過,對犯罪學而言,這項工作顯得更是重要。因為,犯罪學的內容不但複雜、抽象,而且在許多部分甚至可以說是相當地冗長枯燥,容易在研讀時有「不知道為何而戰」的感覺。練習考古題,可以在準備犯罪學各篇章時,建立「主題意識」。亦即,一方面可以瞭解考試趨向,另方面則可以提高學習動力。一般建議由相關考試近五年的題目開始練習起,而且應對考古題所涉及的部分己有一定之瞭解後再練習為妥,否則會變的對相關爭點「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三)集中火力

由各考試類科的趨向來看,不論是警察特考、監所或觀護人考試,犯罪學與犯罪學概要相關的考試,其考題落點分佈相當廣泛,本文第一段所述及的四個部分,都會考到,因此,準備時不能偏廢是原則。然而,在考題落點上,可以發現,有「集中化」的趨勢,例如,環犯罪學理論、情境犯罪預防在各類考試幾乎都是每隔一、兩年就會出題。基此,在準備及複習時,考題落點集中之處就是必須特別關注之處。

三、結論—危機就是轉機

2017年7月17日考試院通過修正警察人員特考規則第3條、一般警察人員特考規則第3條及第5條附表二,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新增「犯罪學概要」。這對於有志於從事警務工作的同學,不論舊生或新生,都帶來了不少的壓力。不過,危機就是轉機,因為是第一年考,大家的立基點一樣,努力準備就是了,不要排斥或放棄此一科目,只要做到上述三點,相信一定可以有不錯的成績。至於參加司法特考的同學,因為已有長久累積而來的「參考基礎」,只要做到上述三點,相信能更輕鬆的克服犯罪學的抽象與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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