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這一科在這幾年的考試命題上有很大的變化。首先,隨著〈民法物權編〉於民國96年、98年及99年分三個階段,從擔保物權、通則與所有權及用益物權陸續完成修法後,土地登記規則亦隨之作了大幅度的修正,而與土地登記關聯性較高的地政考科,主要是「土地法規」與「民法」這兩科,因此,如果這兩科的基礎觀念能夠清楚的話,在土地登記的準備上較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其次,從考選部土地登記之命題大綱來看,自民國101年起土地登記之命題大綱,不論是高普考試或地方三四等特考均新增「地籍清理相關登記」,而由這幾年的國家考試中可以發現,地籍清理登記在考試中會出現一題考題的機率頗高,因此,在準備時宜多留意地籍清理登記相關類型考題。
再者,近年來土地登記的出題方向和以往相較出現了較大的差異,以前土地登記的題目在題型上相對少有變化,準備上較為容易、簡單,但從土地登記於高考及三等地方特考成為單獨考科後,從這幾年的歷屆試題中可以發現,考試題型的變化程度較高且變成不易準備,不論是在高普考試或三四等地方特考皆有此種命題趨勢。
另外,如果區分高考及三等地方特考與普考及四等地方特考兩個部分來看的話,可以發現高考及三等特考之考試題型較偏向觀念整合題型與實例應用題型,而普考及四等地方特考則偏向基本題型與一些較不易注意或是較為冷門的比較題型。因此,在土地登記的準備上,最好的方式是把專業艱深的法律條文轉化成日常生活的案例去理解,藉由觀念上的理解統整後,便可清楚了解法律條文所規範的前因後果與羅輯性,自然而然就會漸漸藉由歸納吸收來增強自己去理解法律之規範模式,而不能只靠死背的方式去準備,否則容易遺忘且觀念上亦不清楚,只要遇到實例題型或整合題型,就不知從何作答,也就不易獲取高分,從而常會有徒勞無功的情形。
最後,提醒考生有關土地登記之歷屆考題演練是另一項重要的基本功,從以往的考題可以看出,每次考試會出現一至二題的考古題型,或是從考古題目中稍微引申變化成了另一種新的試題,因此,平常準備時除了課本教材的內容要復習熟悉外,亦要加強對以往歷屆考題的演練,這樣比較容易掌握各類題型的答題方式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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